10月19日新生支付存三种违法行为,被处以警告及其罚款209万元
10月19日,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显示,新生支付有限公司由于业务违规行为被处罚。
新生支付存在以下三种违法行为,被处以警告及其罚款209万元.
未按真实交易场景、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、保存交易信息,确保交易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;
未落实加强特约商户管理的相关规定;
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;
时任新生支付收单事业部副总经理(代)、收单事业部副总经理对其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也被罚款11万元。
这也是新生支付年内的第二张罚单,此前3月份,新生支付因“将资金结算至商户非同名账户、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“T+0”结算、违规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”三项违规被罚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罚款39万元。
新生支付于2011年5月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,2021年牌照续展成功,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2016年5月进行第一次牌照续展时,新生支付合并海航集团旗下另一家支付机构——浙江盛炬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业务,新增银行卡收单业务类型。当前,新生支付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、银行卡收单(浙江省、江苏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四川省)以及全国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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